消防幫浦介紹-尚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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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幫浦目錄
係指由幫浦、電動機,及控制盤、呼水裝置、防止水溫上升用排放裝置、幫浦性能試驗裝置、啟動用水壓開關裝置與底閥等全部或部分附屬裝置所構成。
一、消防幫浦依其組成方式可分為下列三型:
- 基本型:由消防幫浦及底閥所構成。
- 組合I型:基本型+呼水裝置+防止水溫上升用排放裝置+幫浦性能試驗裝置+啟動用水壓開關裝置。
- 組合Ⅱ型:在組合I型當中加入控制盤。消防幫浦不可以在無水的狀況下運轉,否則會溫度過高燒壞,必須隨時保持在充滿水的狀態、泡在水裡,通常水源都在幫浦以下,必須另外設置呼水裝置,呼水槽裡的水會透過呼水管填充至幫浦。
二、消防幫浦使用場所:
室內消防栓:
消防幫浦自動加壓供水給消防栓傳送至水帶,以達到灑水滅火的作用。
泡沫灑水系統:
主要裝設在停車場,因為停車場會有汽油殘留在現場,發生火災,消防幫浦配合泡沫桶,水混著泡沫自動加壓灑水系統,達到滅火的作用。
撒水系統:
灑水系統主要裝設在該建築物內各樓層的天花板,消防幫浦自動給水加壓到各樓層的灑水系統,以達到灑水滅火的作用
採水系統:
採水口大多設在建築物外面,供給給消防車緊急取水滅火用中繼聯結送水系統:主要用於高樓層建築物之中,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架設在地下室機房,主要負責中低樓層,第二部分架設在中間樓層機房之中,主要負責餘高樓層區域。
三、消防幫浦工作條件:
環境溫度: Max.40℃。
液體溫度:2~60℃。
適合輸送清水;或是無化學性質、無含固體顆粒性直接近於水的液體。
工作壓力: 10~20Bar (搭配不同水泵有不同的耐壓程度)。
液體溫度:2~60℃。
適合輸送清水;或是無化學性質、無含固體顆粒性直接近於水的液體。
工作壓力: 10~20Bar (搭配不同水泵有不同的耐壓程度)。
四、消防幫浦相關法規
一、消防幫浦之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 1消防幫浦之翻砂鑄件內外面均需光滑,不得有砂孔、龜裂或厚度不均現象。
- 動葉輪之均衡性需良好,且流體之通路要順暢。
- 在軸封部位不得有吸入空氣或嚴重漏水現象。
- 對軸承部添加潤滑油之方式,應可從外部檢視潤滑油油面高度,且必須設有補給用之加油嘴或加油孔。
- 傳動部分由外側易被接觸位置應裝設安全保護蓋。
- 在易生銹部位應做防銹處理,裝設在地面上之幫浦及其固定底架應粉刷油漆。
- 固定腳架所使用之螺栓及基礎螺栓,對地應有充份之耐震強度。
- 與幫浦相連接之配管系中所使用之凸緣須使用國家標準790、791、792等鐵金屬製管凸緣基準尺度。
二、消防幫浦本體應在明顯易見位置,以不易磨滅之方法,標示下列事項,並應對照相關申請圖說記載事項檢查之。
1. 消防幫浦本體標示事項:
- 製造者名稱或商標。
- 品名及型式記號。
- 製造年及製造編號。
- 額定出水量、額定全揚程。
- 出水口徑及進水口徑(如進出口徑相同,只須標示一個數據)。
- 段數(限多段式者)。
- 轉速或同步轉速。
- 表示回轉方向之箭頭或文字。
三、幫浦之性能試驗裝置應符合下列各項之規定:
- 試驗裝置之配管應從幫浦出口側逆止閥之一次側分歧接出,中途應裝設流量調整閥及流量計,且為整流在流量計前後留設之直管部分應有適合該流量計性能之直管長度。
- 性能試驗裝置裝流量計時,應使用差壓式,並能直接測定至額定出水量。但流量計貼附有流量換算表時,得免使用直接讀示者。
- 性能試驗裝置所用配管,應能適應額定出水量之管徑。